普教院附中2016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6〕5号)、《2007年普陀区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教办〔2007〕43号)等文件精神和2016年普陀区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的精神,我校为艺术特色学校,经上级领导部门批准,可招收文艺特长生。特制定如下2016年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项目和人数
我校为普陀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管乐、民乐和舞蹈为特色项目,可招收对口项目的艺术特长生。根据各初中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总额严格统筹控制在全区本年级学生总数的2%以内的要求,我校共招收对口项目的艺术特长生6人。
二、招生对象
符合本区初中阶段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
(一)在相应学段近两年内荣获过全国、市教育系统组织的艺术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区教育局组织的艺术比赛一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二)市、区学生艺术团队的骨干团员,且综合考核为优秀的学生。
(三)经区学校艺术教育专家组艺术专项考核认定的确有艺术特长的学生。
三、招生工作联系人
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由普教院附中2016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学校教导处落实具体招生工作。
招生工作联系人:马微
招生工作联系电话:52762999-3203
学校网址:www.ptjyfz.pte.sh.cn
四、日程安排
(一)3月11日前,学校制订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上报基础教育科。经审核通过后,3月31日前学校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示。
(二)5月13日前,开展推荐、自荐。被推荐或自荐的学生到就读学校领取《2016年普陀区艺术特长生推荐自荐表》,一人一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由就读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照项目对口的原则统一送至招生学校。
(三)专项测试安排
专项测试时间:5月22日下午1:00——3:00
专项测试地点:普教院附中B309音乐教室
专项测试内容:管乐、民乐或舞蹈
5月22日前,学校完成专项测试。
(四)5月23日12:00前,学校上报拟录取名单。学校将拟录取的艺术特长生的推荐自荐表(一式三份)、相关证书复印件(一份)和汇总名单(一份)盖章报送至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五)5月24区级审核。区艺术特长生招生审核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项测试。
(六)5月25日,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区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的具有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其就读学校、招生学校、普陀教育网集中公示。未经集中公示的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一律不得以艺术特长生的名义予以录取。
(七)5月底前,签订录取协议。正式录取前,按自愿原则,学校与拟录取艺术特长生签订“特长生录取协议书”,保证其参加学校对口项目活动。否则,学校可取消其艺术特长生资格,退回区教育考试中心,依据有关规定按普通学生重新予以安排。
(八)7月,录取工作。
普教院附中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