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教院附中室外体育活动场地使用规则
作者: 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9-04-23 00:00    浏览次数:

普教院附中室外体育活动场地使用规则

一、在场地内进行日常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体育竞赛期间,禁止进行其他无关活动,以免干扰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须穿适合运动的鞋进入场地,严禁穿高跟鞋,以免场地变形损坏或发生伤害事故。

三、禁止翻越、攀爬栏杆或擅自挪动场地内任何设施设备。器材如有人为损坏,按学校有关规章处理。

四、学生须在教师的指导和保护下使用体育器械。

五、为避免发生伤害事故,投掷类器械必须在规定区域内使用,在进行活动的区域内穿行需注意安全。

六、严禁撕挖或用利器破坏草坪。

七、严禁各类车辆进入塑胶跑道和草坪。

八、使用者应保持场地清洁卫生。

九、进入场地活动,必须身体健康,无相关疾病。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人员应提前报告管理人员,防止意外发生。

十、以上规则亦适用于除游泳池外的所有室外体育教学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