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教院附中防疫期间任课教师规范要求
作者: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学院附属中学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4-02 00:00    浏览次数:

根据市区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为维护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开学后的教学秩序,加强学校防疫期间的教学管理,保障学校有序开展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以下要求:

1.规范上课流程。任课教师佩戴口罩进班上课,可根据需要佩戴扩音器。课前,清点班级人数,了解缺勤学生情况。课中,观察学生上课状态,做好相关的提醒工作。准时下课,不拖堂。

2.课上突发事件处理。课上如果学生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任课教师第一时间联系班主任、卫生老师或年级组其他教师,由相关教师送该生至临时留观区。任课教师留在教室内,维持课堂教学秩序。班主任联系家长,卫生老师指导家长按要求将学生带离学校。如果教室内有呕吐物,任课教师带领班级其余学生立刻转至隔离教室(B101),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及时通知保洁人员处理,卫生室进行消毒工作。

3.课后辅导。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时,避免人员聚集,建议在相对宽敞的区域(如走廊)内进行,学生之间保持适当的距离。任课教师按照年级统一的放学时间,做好教室的清场工作。如果教师在规定的清场时间内未完成个别学生的辅导工作,可以进行线上辅导(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

4.专用教室的使用。开学前期,实验室、体育馆、图书馆等专用教室停止使用。待教务处通知后,专用教室逐步开放使用。专用教室管理员做好专用教室的日常通风和消毒工作。

教务处

2020年4月